中共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清明期间强化廉洁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部门:
2019年清明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利益相关方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二、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处室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认真传达通知要求;院办要加强对公车的管理,对假期期间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查,除特殊公务需要外,公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财务部门要对有关报销材料加强审核。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学院纪委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专责机关,统筹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对清明期间发生的违反“八个严禁”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的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协助党组织书记做好监督提醒工作,监督做好有关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371-67674258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