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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6-10  来源:     点击量:

端午节将至,省纪委监委日前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濮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三级调研员杜胜明私车公养等问题。2012年10月至2019年7月,杜胜明往返濮阳市至湖北红安县老家探亲20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84次、金额24781.89元。2015年2月至2017年4月,杜胜明安排他人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43719.64元,主要用于冲抵违规招待酒水费用。2021年1月,杜胜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洛阳市洛龙区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张智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张智军与石材经销商杜某某约定在洛龙区政和路某酒店附近见面,收受杜某某一箱五粮液白酒及两条中华香烟。2021年3月,张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西平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吕凤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2020年5月,吕凤霞作为考核组组长对西平县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期间,带领考核组5名同志接受县教育局局长苗桂录等人安排的宴请,县教育局9人陪餐,并提供烟酒。2021年1月,吕凤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苗桂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4.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宣部部长高素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8年5月,高素萍在操办儿子婚礼中,除报备的20桌宴席外,又先后在漯河市区两家酒店分批宴请单位同事,违规收取礼金2900元;2018年8月、2019年11月,高素萍在办理公公、父亲丧事期间共违规收取礼金4400元。2021年4月,高素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享乐主义作祟,贪图享受;有的特权思想未除,以权谋私;有的无视纪律规定,屡屡突破底线。凡此种种,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尚未彻底摒弃,在“不成敬意”“略表寸心”中祸起忽微。对这些违纪违规问题,必须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让党中央的铁规禁令生威增效。

省纪委监委强调,当前,正值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刻,必须以优良作风为开局起步提供保障。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治“四风”树新风;要带头过“紧日子”,把更多的资金用在支持高质量发展和民生实事上,用“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警为鉴,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守原则,充分认识走向富裕绝不是奢侈浪费的理由,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作风建设“维护核心、服务中心、赢得民心”政治定位,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要坚持纠树并举,把从党史中汲取的丰富营养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动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省纪委监委指出,端午节是传统节日,也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端午假期期间继续保持高度警惕,紧盯违规公款购买和收送粽子等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餐饮浪费、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紧盯地方换届可能存在的违规吃喝、送礼等歪风,紧盯高考结束后可能出现的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三个过一遍”基础上,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有关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端午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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