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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六十中学副校长刘海龙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

发布日期:2019-03-11  来源:     点击量:

2016年1月,刘海龙率队到上海参加培训学习期间,未按照会议要求统一就餐,而是在外吃海鲜、烧烤、日式料理等,且到乌镇、外滩等景点游玩,产生的1.2万元费用通过虚开会务费方式在学校报销。刘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校长权奇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党风室点评】近年来,随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不断深入,作风建设成效有目共睹,公款旅游问题明显减少,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这起案例警示我们,纪律面前没有“暗门”,采取各种手段,给公款旅游披上“隐身衣”一样会受到严肃处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要持之以恒,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紧盯突出表现,紧盯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创新工作方式,密切关注新动向,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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